广大考生:
近期,河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(以下简称鉴定站)发现个别消防职业资格培训机构或学校假借我站或考评员名义,对考生宣称“关系密切”,并以“保过、包过”等虚假宣传方式开展招生,严重损害了鉴定站声誉及广大考生权益。为维护鉴定站声誉,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,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鉴定站在考核鉴定中严格执行标准规范、严格落实考务制度、严格遵守考务纪律;
二、鉴定站从未对外开展消防职业资格培训,未与任何培训机构联合办班、办学;
三、鉴定站严禁工作人员从事、参与消防职业资格培训的招生、辅导;
四、鉴定有关通知、信息均通过“河北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”微信公众号发布,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;
五、听信消防职业资格培训机构或其他个人误导,影响正常考核鉴定的,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如发现培训机构或个人以消防机构、鉴定站名义开展招生、培训工作的,请及时向鉴定站反映,谨防上当受骗。
监督投诉电话:0311-85867617、0311-85867600
监督投诉邮箱:395508909@qq.com
河北消防救援总队
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
2022年8月12日